退出长者模式
政府采购中心着力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07-05-25
  政府采购中心巩固已有成果,稳步推进内部制度建设工作,着力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方案落实工作。2006年,采购中心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并全面贯彻实施。今年将重点制定出台《工程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程序》、《关于加强招标现场管理的规定》、《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谈判程序》等内部规章,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和采购人行为规范。二是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实施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实现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管理、采购方式审批、信息公示、采购文件的审批、合同审批、资金结算和统计、网上询价、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货信息等计算机管理,力求工作更规范,信息更透明,责任更明确,操作更便捷,监管更有效。三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化建设。充分利用新的信息系统,将所有采购项目信息在网上公示和网上征求意见,采取网上报名,实行项目预告制,并根据预告情况拟定采购方式,建立公平竞争平台。四是加强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审核,力求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竞标资格、采购需求、付款方式和验收规则、评标办法等条款的设置等条款,采取集体会审、专家论证、采购信息公示等方式进行审核,减少投诉和质询。五是改进开标程序,加强招标现场管理。分别设置开标和评标场所,明确开标和评标现场项目主持人,经办人,监督人,评委等当事人的职责,形成高效,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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