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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
发布日期:2007-05-25
  按照财政部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正式启动此项活动。活动以保证支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安全、有效为目标,重点放在“建制度、反违规、查隐患、促整改”,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巩固和完善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一是清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系统清理、完善现有的各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将支农资金的立项、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监督及农业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对没有管理制度的专项资金要制定管理办法;对实际情况、管理要求发生变化的专项资金,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要确保每项资金、每个管理环节都有制度覆盖,不留制度死角。二是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全程控制体系。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优势农产品基地、设施农业、外向型农业等已经建立项目库加以完善、调整、充实,同时扩大项目库覆盖的专项资金类别;逐步扩大在农机补贴、良种补贴、设施建设补助之外的其他补贴资金直拨和直补范围;大力推广项目立项招投标制、工程造价审计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检查、政府审计、社会监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等多层次的检查监督机制;抓好项目的跟踪问效、绩效考评。三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编实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保证预算支出进度,确保实施项目如期完成;建立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四是落实责任,力求实效。各级财政、农口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行领导负责制,并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支农资金管理的重点,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落实到人。将此次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切忌流于形式,避免花架子、走过场和敷衍了事,各项措施要具体、目标要明确、计划要落实、工作要扎实,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农业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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