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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目标:处理好“四个关系”构筑“四大体系”实现“五个提升”
发布日期:2007-06-05
  日前,在召开的全市农村财政座谈会上提出,财政支农工作要处理好“四个关系”,着力构筑“四大体系”,切实加大支农投入力度,努力实现“五个明显提升”。财政发展与改革,特别是省对县实行财政直管,对财政支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财政支农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财政支持与社会投入的关系;二是要正确处理好省以上财政投入与地方投入的关系;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增量投入与挖掘潜力、提高效益的关系;四是要正确处理好试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同时要着力构筑起四大体系:加大农业投入,构筑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加大农村投入,构筑农村公共产品保障;加大农民投入,构筑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体系;创新投入机制,构筑规范有效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系。按照各级财政预算内支农投入 “两高于,一确保”的要求,巩固完善各项惠农政策,围绕农村新五件实事,主抓五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五个明显提升。一是以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为重点,实现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明显提升。通过整合资金,突出扶持高效农业、规模项目、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科技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二是以组织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为重点,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明显提升。组织实施农民培训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业基础设施工程、第二轮农桥建设工程等。三是以茅山老区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实现茅山老区扶贫开发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的明显提升。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范围、重点和要求,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效益。四是以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为重点,实现我市农业保障水平的明显提升。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切实减轻农业生产自然灾情损失。五是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重点,实现项目区农民增收水平的明显提升。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广应用一批农业科技新成果,培育一批农业开发新样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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