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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财政支农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07-06-22
  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要求,近日,市财政局出台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检查方案,对各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 2006年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具补贴、动物防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测土配方施肥、财政扶贫资金、高效设施农业、外向型农业、生态农业、冬季农业开发等各项支农专项资金; 2006年各级农口部门预算中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主要针对制度建设、资金分配、报账拨付、使用管理、效益评价等,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以辖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的自查和抽查工作,检查面要求达到100%;由各级农口主管部门组织对部门预算专项经费开展自查,自查面要求达到80%以上。自查后,由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抽查。检查分三段进行:6月1日起至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及项目单位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自查;6月20日起至7月20日,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资金抽查;7月20日起至8月20日,市组织对部分地区、部门的专项资金开展重点抽查。 通过此次检查,实现“建制度、反违规、查隐患、促整改”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目标。(农业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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