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清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努力实现五个目标 |
发布日期:2007-07-26 |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署,我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全面组织实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是:一是全面摸清家底。在去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建立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三是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市资产管理制度。五是促进规范管理。在审计核查、全面准确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分别情况、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体制。(绩效评价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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