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拟从五大方面扶持猪肉市场 |
发布日期:2007-08-03 |
财政部1日发布消息,中央财政已研究制定了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猪肉市场的财政政策,拟从五方面加大对能繁母猪的保险保费扶持力度,努力促进生猪生产和市场稳定,并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拨付财政资金。 一是建立并实施能繁母猪保险与补贴制度,保护母猪生产能力。近日财政部下发《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能繁母猪的保费补贴力度。办法规定,对中西部地区,在地方财政补贴30%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50%,农户实际承担的保费为20%。为尽快启动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工作,财政部正在办理补贴资金预拨手续。中央财政今年已安排11.5亿元,在中西部地区正式启动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第一笔保费补贴资金5.58亿元将于近日拨付到位。同时,中央财政将负担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1.25亿元,近日将全部拨付地方。 二是加大对疫病防疫的财政支持力度。目前,中央财政已按负担比例,拨付口蹄疫免疫疫苗补助经费2.2亿元以及全部散养猪蓝耳病免疫疫苗经费2.85亿元。对猪蓝耳病及口蹄疫实行强制扑杀的扑杀经费也做好了预算安排。同时,财政部将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结合疫苗生产能力及时与相关部门研究规模养殖场蓝耳病免疫政策。 三是落实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根据今年猪肉等副食品涨价情况,财政部已及时拨付低保人员补助资金4.7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在校生补助资金2.77亿元。 四是支持生猪良种培育,推进生猪生产科技进步。中央财政决定对能繁母猪使用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给予适当补贴。目前财政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补贴范围、标准、数量等问题,以尽快落实生猪良种补贴。 五是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适当奖励,大力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生产积极性。财政部正抓紧研究制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办法,包括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等。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主要用于促进生猪生产。 除上述财政补贴或支持政策外,中央财政还将安排专项资金做好猪肉储备等方面工作,以有效调节市场供求;支持建立健全生猪生产、猪肉及其他副食品的统计分析与市场监测预警体系,以及时提供生产与市场导向信号。同时,为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如数补贴到位,中央财政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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