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奖补免三管齐下鼓励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 |
发布日期:2007-10-19 |
日前,溧阳市发布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是奖。凡乡镇建设日处理能力1000吨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市财政将给予100万元奖励,且每增加500吨/日处理能力,增加奖励30万元。二是补。对各乡镇按污水主管网建设造价的20%予以补贴,并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建立运行补贴机制,当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时,乡镇财政将予以适当补贴。三是免。该市规定,减免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污水处理厂委托乡镇自来水公司或直接向排污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暂不征收增值税;对于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 。(溧阳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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