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在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
发布日期:2007-10-31 |
经过一年多的先期准备工作,目前深圳市事业单位的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深圳目前已拟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正式启动深圳市事业单位第二轮重大改革。 去年7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宣布全面启动首轮事业单位改革,经由此轮改革,深圳市对原有的518家市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其中27家被撤销;124家被定为经营服务类单位,于2006年年底转为企业;28家被纳入行政序列重归政府;余下的339家被视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得以保留。此外,这些事业单位的下属企业有264家被划归深圳市国资委管理。首批试点单位将在高校、城管、文化等系统进行。下批试点的覆盖面将更加广泛。 深圳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多个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方案主要突出以下内容: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级制,推行职员制。在事业单位中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改变过去事业单位行政化管理模式,组建理事会、管理层及职工大会,实现事业单位独立运作,独立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模式转变。 对于可由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将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深圳将以特定立法的方式界定社会组织资质。 财政拨款方式将告别“按人头拨款”,从过去的“养人”转变为“养事”。对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改变过去按在编人员安排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的管理方式,实行由编制等部门界定单位承担符合公共财政承担的职能和事项,由财政“以事定费”和“购买服务”。 据深圳市政府介绍,政府和事业单位分开的好处在于给社会事业一个正确的定位。分开后的事业单位不再是政府的下属或者附属机构,而是通过法人治理机构、法定机构等各种制度进行定位,从而确定现代社会中政府和社会事业单位之间的新型关系。 按计划,近期该项改革将进入实际操作,深圳将分多批完成事业单位的改制,两年内全部完成改制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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