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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显示:我市秋季教育收费整体情况良好
发布日期:2007-11-07
  日前,我市物价、财政、教育、纠风办四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23所中小学、幼儿园2007年秋季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督查显示:近几年来,由于各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并加强了教育收费管理,收费行为日趋规范,收费秩序明显好转,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免杂费等各项政策基本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基本杜绝了以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名义的收费,取消农村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以及高中阶段“择校费”收取等执行情况良好。由于我市实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推广应用计算机开票系统,加上各级财政在保障人员经费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教育公用经费投入,为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提供了保障。但督查中仍发现有少数学校擅自提高代办费预收标准,收费公示和结算清单制度执行不到位,收取规定外费用或违背自愿原则征订有关用书、报刊杂志,个别幼儿园提高收费标准或提前预收下学期部分费用等违规现象。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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