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专项重奖技术标准战创建提升产业竞争能力 |
发布日期:2007-12-20 |
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层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溧阳市设立专项资金,并明确奖励实施方案。对完成国际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成为国家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的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成为国家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完成国家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完成行业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完成省级工业地方标准研制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3万元。完成省级农业地方标准或服务业地方标准研制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3万元。完成常州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研制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l.5万元。对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通过国家级验收的,对项目主要实施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通过省级验收的,对项目主要实施单位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获得国家AAA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AA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省AAA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省AA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创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的企业,并通过国家级验收,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创建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的企业,并通过省级验收,一次性奖励3万元。当年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当年获得“省质量奖” (制造业、服务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实施国际标准ISO17025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机构,一次性奖励l0万元。(溧阳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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