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工程考核奖励 |
发布日期:2008-01-07 |
日前,我市出台《农村文化建设工程考核奖励办法》,加强对农村文化站建设,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和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实行考核奖励。
一是农村文化站建设工程。对新建或改扩建、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具备图书阅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老年青少年活动等功能的综合性文化站,经考核,完成无房文化站建设任务每个奖励补助15万元,完成面积不达标文化站每个奖励补助5万元,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奖励补助。
二是送科普书籍、送戏和送电影下乡工程。按照每个乡镇1万元标准,通过政府采购,将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配实行直接配送;对全年每个乡镇免费送戏下乡不少于4场的,按每场给予2000元补助;对保证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按每场80元补助。
三是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按照统一规划,要求2008年底各辖市、区实施并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的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6万户,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65%以上。对有线电视入户工程实行以奖代补与弱势群体费用减免相结合。(科教文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