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预拨243亿元确保春季学期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
发布日期:2008-03-03 |
中央财政近日预拨2008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135.2亿元,专项用于补助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加上此前已预拨的中央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86.4亿元以及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21.4亿元,2月份以来,中央财政已预拨2008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共计243亿元。
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做好中央专项资金的支付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中央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拨付至受灾县;受灾县要在收到专项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学校,确保灾毁校舍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源自中国财经报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