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投入1亿实施城乡医疗救助 |
发布日期:2008-03-25 |
江苏省将在年内投入1亿元,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等人群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对患特定大病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重点救助,使他们能享受到更多的医疗服务。
据了解,江苏省设立的省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向重点人群、重点大病倾斜,在补助方法上采取直接补助到人的方式。江苏省内患病的城乡困难群众,在获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以后,个人医药费支出负担仍然较重的,由民政部门提供补充性医疗救助。
江苏省规定,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重点优抚对象、市县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困难群众也将获得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救,努力实现救助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 来源:无锡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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