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区着力全面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发布日期:2008-04-22 |
一是在2008年率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提高到250元/人.年,其中区、镇两级财政安排资金为150元/人.年,标准、增幅及财政安排资金所占份额均居全市第一。二是将住院补偿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居省内前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100%,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得以缓解。三是将社区卫生建设专项资金人均标准提高到12元/人.年,着力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四是新建或提高妇幼卫生保健、儿童保健、艾滋病防治、围婚期体检、血防、健教、结核病防治和农村中医等专项资金,全面提高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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