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处从四个方面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
发布日期:2008-05-16 |
一是分解量化目标。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财政收支形势,规范财政支出安排,统一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公用经费、车辆配置维修保险等标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对经济相对薄弱、财力较困难的辖区进行转移支付,增强区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建立正常的民生支出机制,为民生、社会事业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二是制订具体措施。制订年度编制政策,逐步统一支出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增强区级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和落实财政支出向民生、社会事业倾斜机制。三是制订实施日程。5、6月份开展部门预算编制调研,7、8月份制订并出台相关政策,9月份起具体布置落实。10月份启动收支总预算,年内完成。2009年1月份完成市、区财政结算。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各阶段工作的部署落实,加强与相关处室的协调推进。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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