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08-05-30

按照全国和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验收总结四个阶段。54-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系统、本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写出自查自纠报告。617月31为重点检查阶段。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其中,所有集中采购机构都要纳入重点检查范围。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区所有采购人的20%81-8月31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9月1-9月30为验收总结阶段。各辖市、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