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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积极实施城乡住房保障
发布日期:2008-06-16

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镇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完善和规范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二是组织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普查,根据上级有关住房保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了《溧阳市住房保障规划》。三是已完成60套廉租住房配建相关手续,并已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共批办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582户,发放货币补贴790万元。四是落实农村170户灾民倒房和危房改造任务,其中新建118户,维修52户。截至4月底,新建住房竣工98户,在建20户,维修完成46户,在修6户,竣工率达90%6月底将全面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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