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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
发布日期:2008-07-17

位于我市入太湖的武进港、太滆运河及其他相关的6条河道的11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自去年以来水质氨氮仍然超标。为此,我市按照财政部出台的《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心遴选33个项目,积极组织争取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强我市入太流域水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为42.09亿元,截至20085月,已完成投资额19.42亿元。一是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财政会同发改、环保、建设等部门按照省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和发动各辖市、区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筛选上报。二是针对辅导,逐一把关。本次要求申报项目为在建或当年开工建设的新()建城镇污水、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饮用水安全项目、太湖清淤及河网整治项目。为此,在组织项目申报时加强针对性辅导,逐一把关,做实做全申报材料。三是认真审核,及时上报。严格按照国务院《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及时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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