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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
发布日期:2008-07-30

日前,市纪委、财政、监察、审计、工商、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六部门联合部署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使用情况清理工作,重点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制订规范管理办法,实行党政机关与富余、闲置资产经营完全脱钩。清理和纠正不规范的经营性资产管理行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本次清理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含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主要内容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有房屋、土地的使用情况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富余、闲置及用于经营的房屋、土地等经营性资产(包括车辆、设备等)。清理工作年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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