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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缴纳保证金办法
发布日期:2008-09-26

我市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缴纳保证金办法,以完善规范我市建设工程交易程序。为此,财政部门同意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银行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并提供《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专项用于招投标保证金的收缴。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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