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严格控制进口产品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2008-10-28 |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精神,推动和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实施、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我市建立政府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严格控制进口产品政府采购。今后政府采购产品将以国货为主,对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国内领先或技术成熟的国内同类产品的,原则上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积极支持民族工业发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配置的公务用车,统一实行全省协议供货下的限标实物配置,严格控制采购进口乘用车。采购人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向财政部门提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审核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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