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地震灾区来常务工人员可享受援助政策
发布日期:2008-11-19

我市制定地震灾区来常务工人员实施就业援助政策。凡受灾严重的三省十市()地区来常务工人员,可享受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的一次性不超过400/人的职业培训补贴。另对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的灾区务工人员,可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一年。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