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部门将着力巩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成果 |
发布日期:2008-12-24 |
我市将着力巩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成果,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一是广泛宣传。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义、目的和做法以及常州市实施政府采购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培训。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的培训,分期分类举办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三是完善制度。完善《常州市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分散采购项目申报制、公开发布信息、抽取专家、采购合同备案、信息报告、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等制度和程序加以约束和规范。四是明确责任。针对专项检查中暴露的部分采购单位内部制度脱节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控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六是强化督查。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将组织对各预算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实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年度督查和通报制度,对整改不力或新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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