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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奖补政策全力推进卫生惠民工程
发布日期:2008-12-30

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奖补政策,全力推进卫生惠民工程。一是服务机构建设奖励。对新建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级财政奖励补助100万元、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奖励补助20万元;对区政府未无偿提供用房的社区卫生机构租赁业务用房的实行租金全额补贴。二是“零差价”药品销售奖励。市区两级财政按各区户籍人口15/人补贴,当年“零差价”药品销售额达到总药品销售额的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部门按“零差价”药品使用额的15%进行补助。三是“六免二减”全额补助。市区两级财政按各区户籍人口5/人补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六免二减”全额补助。四是机构装备补助。对凡验收合格且符合省定基本装备标准的社区卫生机构,市级财政按每个中心50万元,站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五是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补助。社区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培训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补贴70%。五是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市区两级财政对各社区卫生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基本医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按20/人标准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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