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
发布日期:2009-01-24 来源:财政部网站 |
为改善民生,支持有效扩大内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央财政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春节前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为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使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春节前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等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人员每人180元。为此中央财政共下拨专项资金90.67亿元。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财政和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据统计,截至 优抚对象等人员调标已全面兑现 自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春节前全部落实到位 为了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更好地分享改革和经济发展成果,并逐步缓解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自 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调整政策已全面落实 中央财政分别于 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了临时生活救助、后续生活救助、农户倒损房屋恢复重建、遇难人员家庭抚慰金等一系列政策,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截至2008年底,中央财政累计下拨汶川地震灾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417.94亿元。其中:下拨临时生活救助资金82.74亿元,救助“三无”和“三孤”人员922.44万人;下拨后续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5亿元,救助对象349.25万人;下拨倒损房屋农户住房重建补助资金300亿元(共安排400亿元,其余100亿元将于近日下拨到位),有力地支持了灾区农户住房重建工作的开展;下拨地震灾区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6.25亿元,主要用于后续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目前各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良好,受灾困难群众吃饭、穿衣、饮水、居住等生活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得到妥善安置,城乡倒房恢复重建抓紧推进,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来源:财政部网站)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