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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获准实施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适应气候变化农业开发项目
发布日期:2009-02-20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我省获准全球环境基金(简称GEF)的气候变化特别基金赠款,实施“适应气候变化农业开发项目”。这是我国首次开展的适应气候变化的农业项目,致力于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引入水资源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领域,以加强我国在农业发展中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省项目总投资800万美元,其中GEF赠款额度为70万美元,项目试点地区为新沂市、宿豫区,项目实施期为4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确定适应性措施及优先排序。主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与设计适应气候变化缺陷分析、农业综合开发适应气候变化节水技术集成研究与推广、农业综合开发适应气候变化的农业种植模式等课题研究。二是开展适应性措施执行与示范。在项目示范区内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措施的示范活动,包括集雨工程、农作物新品种及新技术、农民用水协会及农民专业协会、沼气池、温室大棚等。三是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在农业综合开发系统的主流化与加强机构能力建设。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考察活动,提高农民、农业技术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认识、加强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促进相关适应性措施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使用。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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