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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3亿元
发布日期:2009-04-13

截至目前,我市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32179.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债务24218.09万元,购置教育仪器设备债务2403.75万元,其他原因形成的债务5557.81万元。债务涉及172所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为切实保证化债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市各级相继制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省化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及非税收入等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坚持优先偿还乡镇学校债务,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和施工单位的债务,优先偿还有利息负担的债务的“三优先”原则,并在人民银行开设“化债”专户,实行直接支付,确保化债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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