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
发布日期:2009-05-11 |
日前,我市部署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的2006年入学的二年级学生、2007年和2008年入学的一、二年级学生。其他2007年前入学并已享受省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按原资助政策执行,直至毕业。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从2007年秋季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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