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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举报“小金库”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资金
发布日期:2009-06-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中国财政部网站消息称,中共中央纪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近日制定了《“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办法》称,举报人自愿向“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举报“小金库”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由“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3%-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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