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支持解决秸秆焚烧“老大难”问题 |
发布日期:2009-06-24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
一是将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今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秸秆综合利用资金3000万元,追加安排2000万元,支持全省10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5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30个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二是将秸秆处理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2009年安排补贴资金1.9亿元,继续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给予补贴,补贴品种主要有秸秆打捆机、大中拖及配套还田机、与小拖配套的还田机、秸秆气化炉、秸秆制粒设备,补贴幅度为政府采购中标价的30-50%。三是大力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工作。2009年安排资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和户用秸秆沼气等,全省计划实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60处,省财政每处补贴100万元。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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