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家电、汽摩下乡”财政补贴311万元 |
发布日期:2009-07-08 |
我市“家电下乡”工作自启动以来,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形势较好。我市家电、汽摩下乡可享受补贴的产品为:冰箱、彩电、手机、洗衣机、计算机、空调、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摩托车。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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