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简报第8期 |
发布日期:2009-07-17 |
常州市治理“小金库” 工作简报 第8期 常州市治理“小金库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10日 我市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业务培训会议 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自7月1日起进入重点检查阶段,日前,我市召开了全市“小金库”重点检查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财政局监督检查处处长郭佳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市审计局计算机信息处副处长金信庞就如何进行重点检查进行讲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纪委党风室主任张俊对检查纪律进行宣讲。市、辖市区检查人员、市财政局专管员等130余人参加了此次重点检查工作业务培训。 郭佳首先对重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10个检查组开展工作,重点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15日至9月15日进行,9月15日至10月15日将审理检查资料、下达处理处罚决定,10月15日至10月30日完成总结汇总上报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在重点检查时,还将对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情况进行落实,包括自纠问题是否按规定办理到位,对群众举报问题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办理,办理结果如何,有无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瞒报不查,甚至打击报复等问题。 郭佳还对参加本次重点检查人员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一是熟悉掌握检查政策,认真做好进点宣传工作;二是严格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查清、查实、查准;三是恪守职业道德,遵守保密纪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未处理前一定要注意保密、不得外泄。 张俊对重点检查工作的有关纪律问题进行了宣讲,主要强调了三点: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重点检查工作;二、要坚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查的情况和结果;三、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针对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重点检查工作,特别提出了“六个不准”的工作纪律和要求,一是不准在检查工作中隐瞒发现的问题、歪曲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二是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准接待和宴请;三是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邀请到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活动;四是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或有关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五是不准让被检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六是不准违反有关保密纪律,对检查中了解、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在其他场合评论和议论,泄露有关线索和情况以及相关数据、报表等。对违反上述纪律和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金信庞就如何进行重点检查进行了业务培训。详细讲解了检查方法、检查技巧和检查政策,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最后,会议强调了进点检查的几个注意事项:一是重点检查单位不公开,采取突击检查方式,进点前不通知被检查单位;二是进点时如单位主动反映存在问题,可明确酌情从轻处理;三是进点实行“两公示”,即进点公示和检查纪律公示,张贴在被检查单位显眼的地方,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 发:各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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