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发行150亿元记账式贴现国债和300亿元凭证式国债 |
发布日期:2009-10-10 来源:新华网 |
财政部9日发布公告,决定于下周分别发行150亿元记账式贴现国债和300亿元凭证式国债。 根据公告,200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一期)国债将在 下周还将发行的2009年凭证式(五期)国债,发行期为 根据公告,凭证式(五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该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此外,从购买之日起,1年期和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6%计息;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1年不满2年按1.71%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52%计息。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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