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财政发挥奖补政策功效助力绘就“太湖美”生态新画卷
发布日期:2025-07-02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年度资金173.6亿元,支持244个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项目,助力河湖水质、污水治理能力提升。为强化太湖综合治理奖补资金管理,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奖补新规,助力太湖“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治理目标有效实现。

一是构建精准支持框架,靶向发力治理重点。以“四个聚焦”精准发力太湖生态治理关键领域,确保奖补资金用在“刀刃上”。聚焦污水收集处理,支持污水管网新改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提升区域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聚焦农业面源治理,重点支持种植退水污染治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从源头减少农业污染物入湖;聚焦河道综合治理,推进支流支浜整治、黑臭水体消除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聚焦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环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湖区水生态修复及蓝藻水草防控打捞。

二是优化资金分配机制,强化绩效激励约束。采用“因素法+绩效导向”资金分配模式,实现差异化补助。构建三维因素分配体系,按照“地区水质提升要求(权重40%)、重点项目计划(权重30%)、重点专项工作(权重30%)”三大因素切块下达资金,水质改善任务重、项目投资规模大、专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获得更高比例补助。实行绩效挂钩拨付机制,资金分两批拨付,首批预拨40%,四季度结合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及任务完成进度开展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拨付剩余60%资金,形成“以效定补”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健全全周期监管链条,保障资金使用效能。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事前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同步设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包括水质改善指标、工程建设进度、生态效益等。事中实施动态跟踪监控,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项目调度,重点检查资金使用进度、工程建设情况,督促进度滞后项目加快建设。事后加强绩效评价问责,第四季度根据综合评分,对未达绩效目标的项目收回涉及奖补资金;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确保奖补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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