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发布 |
发布日期:2024-10-29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近日,市财政局转发了《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2025年目录》”),结合常州实际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是集中采购目录进一步调整。《2025年目录》涵盖33个品目,包括货物类品目24个、服务类品目9个。与上一期目录相比较,“用具”“出租车客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一般会议服务”等5个品目不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新增了“数据”“存储服务”等2个品目。 二是“网上商城+框架协议”实施范围扩大。除“电梯”“数据”以外,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类小额零星采购全面实施“网上商城+框架协议”,进一步规范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三是优化市区联动框架协议品目管理。市区联动框架协议品目由6个调整为2个,保留了“复印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品目。针对仍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复印机”“碎纸机”“出租车客运服务”“一般会议服务”等品目,采购人可在框架协议期满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协议期满后,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要求实施采购。 四是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保持不变。采购人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400万元(含)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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