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三聚焦”推动代理机构监管走深走实 |
发布日期:2024-09-06 |
为压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体责任,加强代理机构执业规范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常州市财政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 (一)强化代理机构执业关。一是联合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起草《采购需求》、三大品目(包括电梯、家具、运行维护服务)评分办法模板,规范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二是为出台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内控控制模板,组织代理机构代表集中座谈,从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建设、政府采购业务执行规范建设、专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对象等层面了解代理机构意见建议。 (二)严守代理机构专业关。一是加强代理机构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宣传并督促代理机构参与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通过业务交流群、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推送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及时解答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鼓励代理机构相互学习、学用结合。 (三)严把代理机构信用关。一是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坚持“一标一评”制度,从代理质量、服务态度、诚信度等多维度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二是加强代理机构记分管理,针对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违规轻重程度进行失信行为记分,强化信用结果运用。坚持每半年度公示代理机构执业公告,将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进行公示,便于采购人结合项目特点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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