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补贴细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开展 |
发布日期:2024-07-02 |
根据《常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支持校企深度合作开展产教融合项目建设,我市于近期出台了《支持在常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产教融合项目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支持主体为在常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三大类,并将常州市开放大学及各技工院校一并纳入,涵盖了我市各等级、各类型的职业类院校;明确了财政补助是针对非财政资金投入的在常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各级产教融合项目。我市建立以市级投入为主、区级配套为辅的市、区两级联动机制,根据项目合作的设备投入情况,给予省级(含)以上立项项目2个百分点支持,市级立项项目1个百分点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细则》的出台是积极响应常州市“两新”方案的统一部署,将全面推动职业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通过财政资金的补贴,撬动非财政性资金的社会投入,有力提升企业投入产教融合项目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产教融合项目水平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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