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绿色低碳提升行动2项细则推动“两新”方案落地 |
发布日期:2024-06-20 |
基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基础,我市结合新能源之都建设实际,因地制宜出台增量政策支持实施绿色低碳提升特色行动。为加速推进“两新”行动方案落地见效,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迅速出台《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常州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实施细则(试行 )》,力争打造“两新”绿色低碳实践应用场景和示范标杆。 一是支持近零碳试点园区建设。三年建设10个以上近零碳园区,分阶段给予园区最高100万元支持,其中:对列入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给予每家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完成试点创建并通过验收的近零碳示范园区,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的示范奖补。 二是鼓励绿电消费。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以电力用户身份参与绿电交易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绿电交易价格中所含的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费用的50%予以奖励。企业存在多个用电户的可按户累加;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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