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三举措推进绩效监控提质增效 |
发布日期:2024-03-11 |
目前,2024年常州市级财政绩效目标已经随预算同步批复,为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监控行为,保障年初绩效目标的实现,市财政局三举措推进绩效监控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修订制度,确保绩效跟踪规范有序。新修订的《常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进一步明确绩效跟踪对象、内容、方法和流程,指导预算部门(单位)完整、准确、全面地开展绩效跟踪工作,为规范有序地开展绩效跟踪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重点跟踪,确保绩效监控精准有效。预算部门(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实施情况、财政审核反馈意见等,适时开展重点监控,掌握实际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纠正绩效目标运行偏差。财政部门结合绩效监控情况,选择项目开展重点跟踪督查。 三是技术支撑,确保绩效监控及时有效。在已经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填报第二季度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2024年系统将进一步升级绩效监控模块,实现灵活的绩效监控时点设置。市财政局根据需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下达绩效监控任务,预算部门(单位)在财政部门下达绩效监控任务20日内,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绩效监控信息,实现绩效监控及时、灵活、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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