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四个相结合”出台新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标准
发布日期:2023-11-06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任务要求,为深化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预算体系建设工作,近日,市财政局、卫健委联合发布常州市新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标准。

该标准遵循厉行节约、经济适用、兼顾长远、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根据最新的医院建设标准规范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而成,将作为审核批复三级综合医院整体新建项目的参考依据和衡量尺度。兼顾有“四个相结合”,助力支出预算标准“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一是整体与分类相结合。指标体系分为综合指标与分项指标。综合指标用于控制总体造价,原则上项目单位编报项目估算时应控制在综合预算指标区间范围内,做到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分项指标是对综合预算指标的进一步细化,设置5大类37子项,综合医院不同功能区域需求,适配医院建设发展趋势,以“菜单式”选择供项目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参考使用。如通过二次精装修区分医疗区和非医疗区,在二次装修工程中设置核医学、放疗中心、负压病房、层流病房等功能配置,设备工程中设置了物流系统、冷库、航空救援设施设备。

二是标准上限与下限相结合。综合预算指标根据一定容积率、不同建筑高度设计、不同功能用房的因素变动计算模型得出浮动区间,基本覆盖常规范围内的设计需求差异。同步基于关键变量构建指标估算模型,可匹配用地空间规划差异、设计调整快速测算指标变动情况。

三是当下适用性和适度超前性相结合。标准数值取样于近年来已建项目,实际推算过程中考虑了预备费、招投标、年度人材机价差等因素的影响。基于前瞻性考量,就绿色建筑设计,新能源汽车普及推广,新型医用材料适用等因素,在复算验证过程中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指标数据。

四是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汲取学校支出标准体系架构,建立跟踪监测及动态调整机制。在医院支出预算标准数据框架搭建过程中,同步进行主要材料及人工消耗量指标测算,后续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技术改革创新等适时调整标准数值,确保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持续性。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坚持“评审一类项目,出台一类标准,规范一个领域”的理念,稳步推进宽领域多层次支出预算标准体系构建。新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出台,将是继幼儿园、小学及初高中学校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实施以来,服务政府投资项目的第二大领域第三个标准化改革成果,实现“标准化改革”单一架构向多元体系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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