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政府投资基金系列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2022-12-22 |
12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包括《常州龙城科创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常州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常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在内的政府投资基金系列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常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薛静主持发布会,市财政局局长管华作为主发布人介绍了办法起草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等,并会同市财政局副局长徐磊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设立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助力“532”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截至目前,我市市级共设立龙城科创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龙城英才引导基金3支一级母基金,一、二级母基金共参股39支子基金,母、子基金累计投资327个项目,累计投资额81.86亿元,助力一批优秀企业发展壮大,其中6个成长为“独角兽企业”,36个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12个项目在新三板挂牌,20个项目上市或被并购。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及优质产业资本支持我市产业发展,我市出台了三个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设立架构,科创基金作为我市市级一级母基金,下设产业基金、天使基金两个专项母基金。基金投向覆盖“初创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全成长周期,提供“天使投资—创投风投—私募股权—IPO上市”的全体系化投资服务;统一了基金管理架构,明确成员单位可根据基金设立方向动态调整;强化了基金预算与投资计划管理,以进一步规范子基金设立程序和GP遴选机制;突出了政府基金引导作用,对产业基金与天使基金子基金的出资,市、区两级国有出资额分别不超过子基金的40%与60%,鼓励管理人加大直投力度,直投上限产业基金从实缴规模的10%提高至20%,天使基金为市级实缴规模的30%,且必须投向我市企业。此外,系列办法对子基金规模与子基金管理人条件、基金退出与收益分配机制等也作了进一步明确。 三个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更好提升“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效能,集聚更多优质高效资源,全力推动我市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 |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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