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精准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发布日期:2022-03-30 |
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疫情影响,克服经营困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我市出台2022年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一)精准减免对象。明确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国有房屋(含场地)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月-8月共6个月的租金全免。常州市在市外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按照属地政策执行。 (二)精细减免方式。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减免的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合同期内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或顺延相应租赁期。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三)精确减免流程。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申请,出租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核准。 (四)精心减免调度。要求各国有房屋出租方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租金减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将政策落到实处。建立租金减免问题来信来访处理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建立租金减免执行月报制度,监管跟进政策落实情况。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采取有效措施将租金减免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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