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系统集中参加财政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
发布日期:2021-06-09 |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日前,市财政局精心组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收看财政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会议。 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发挥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有效落实条例,深化预算管理,推动落实条例;要加强基础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基础数据库,形成资产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体系。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副司长胡成玉介绍了《条例》起草的基本情况,并从全国资产报告情况分析入手,在人大监督、放管服改革、管理体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基础管理、报告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会后,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赵光就做好江苏省《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指出各级财政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做好学习宣传与专题培训;开展政策梳理加快修订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基础管理,将资产云建设融入到全省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现代化。 这次培训使广大财政工作者提高了对资产管理的认识,有利于推动财政项目管理、业务管理等工作的统筹协调配合,有助于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财政全链条管理。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根据部、省计划安排,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培训和宣传,并及时梳理现有管理文件,对照《条例》规定做好“立改废”工作,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及时研究出台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夯实资产基础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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