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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协议供货采购招标,集中采购迈出关键一步
发布日期:2020-08-26

 

日前,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工作顺利实施,标志着常州市食材集中采购管理迈出关键性步伐。常州市财政局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特邀省财政厅相关负责负责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工商联负责同志等进行现场督导。

本次食堂食材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涉及蔬菜及杂品、水产、肉、禽蛋等11大类,涉及品类多、服务范围广,共吸引136家供应商报名参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协议供应商。

督导组一行观看了项目唱标现场情况,听取了食材统一采购推进情况,对具体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

目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普遍通过面向社会自主采购食材,为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节约经费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常州市创新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机制,推进集中带量采购,高位谋划把政府过紧日子落实、落细。对此,常州市于今年5月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管理模式、品质标准、竞价采购、信息发布、交易方式、监督管理的“六个统一”体系建设。同时,开发建成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材集中统一采购管理平台,采购平台实现了需求发布、竞价、采购配送、仓储结算、评价、查询、信息公开的全流程线上管理,可确保供需双方的精准对接。自集中采购平台试运行以来,试点食堂成本下降明显。

为实现采购成本长期可控,提出了网上竞价模式,实行供应商动态管理,突出集中采购的低价优势。根据食材品种,确定竞价周期,一般一月一次或一月两次,协议供应商须参加竞价后方有资格参与供货。根据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每个品种的中标供应商,再根据中标品种数量多、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每个类别的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可在类别成交供应商中选择采购。供应商的周期性管理,有助于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培育出一批覆盖广、价格低、品质佳、服务优的优质供应商。

另外,为保障食材质量与食品安全,常州市加快研究食材质量统一标准,已对近1000个不同品种食材制定了基本验收标准,确保供应商供应的食材符合采购单位标准,为厉行节约打下良好基础。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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