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迅速落实内设机构设置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发布日期:2020-03-31 |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级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统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党委迅速行动,研究调整方案,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常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局内安全生产工作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在局企业发展改革处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牌子。 日前,市财政局召开新调整的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国资委主任刘月冬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3月9日代理市长陈金虎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国有资产的安全。 各相关处室详细介绍了各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涉及的具体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刘月冬指出,下阶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安全生产事关生命安全,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在思想上要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责任到位。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头负责、各负其责”16字原则,压实各处室、各主体、各岗位责任。三是措施到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明确安全生产要求,统筹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严格排查安全隐患点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形成闭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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