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财政在行动 |
发布日期:2019-05-10 |
根据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常州市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广泛动员,全员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坚实经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全局突出位置来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018年8月召开党组会议,2019年3月召开党委会议,集体学习研究部署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内容,并于2018年8月成立常州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处室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是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强化整体谋划 为推动法治财政、平安财政建设,推进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结市财政局实际,制定常州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和要求。提出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计划”工作目标,分别为:组织领导阶段(2018年)、有序推进阶段(2019年)、强化巩固阶段(2020年),明确每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广泛动员宣传 一方面组织全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相关文件,并印发学习小册子,使全体财政干部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在全局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财政宣传月已有平台,将财政宣传月与扫黑除恶宣传有机结合,通过展板、现场咨询、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走进基层、走进百姓,提高老百姓对财政政策和扫黑除恶政策的知晓率。 四、落实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作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经费保障部门,主动履职、积极作为,主动与市扫黑办加强日常沟通,征询专项斗争过程中办案、装备、宣传、群众举报奖励等方面的需求,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落实相关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 五、深挖摸排线索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结合市财政局实际,梳理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线索,并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摸排线索表认真开展梳理、摸排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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