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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7-08-16

    日前,常州市市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召开,按照今年《关于编制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我市市级部门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两保一压一调整”的原则,突出四大“关键词”: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推进部门预算编审权责下沉,促使部门单位早编、细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是持续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体制改革。继续编制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的全口径预算。二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市、辖市区两级政府支出责任。三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以实际公共支出需求和公共财力为出发点,一年一定,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减少专项资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无偿投入,创新扶持方式,积极探索因素法、项目法等分配方式,切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体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等支出。二是严格预算执行。除救灾等突发事项动支预备费外,当年度一般不出台增加预算支出的调整事项。对据实结算的专项转移支付,采取先预下,后结算的方式。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三是严格执行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制定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时间、方式、内容,扎实做好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两个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与预算管理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健全以配置流程和配置标准为核心的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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