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三招”打造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
发布日期:2016-10-27 |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扩大就业创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托底帮扶。完成2100万人次以上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针对这一目标,市财政连续“出招”,逐步塑造完善全市人才培训体系。 第一招:完善机制,体现技能人才培养倾向。为切实推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我市相继出台了《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技能人才77.6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3.22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826人,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2016年年初部门预算高技能人才培训专项450万元,实际发放培训补贴456.78万元。1-10月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4756人,涉及数控车、焊接、人力资源管理师等54个职业(工种),其中不乏大批外来务工人员。 第二招:优化补助,体现农转人口补助倾向。常州市财政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能力转换的需求,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城乡统一的长效补贴机制,实现培训补贴政策均等化,切实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对接,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的就业。对市区范围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外来人员),凡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可按规定享受每人300—12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2016年1-3季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村劳动力10592人次获得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第三招:减免学费,体现职业教育扶持倾向。逐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全市公办、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每人每年减免学费2200元。2016年,安排免学费资金5833.96万元,受助学生26518人,发放中职助学金350万元,受助学生1750人。中职助学金资助比例9.41%,超过省定资助面8%,在发放中职助学金过程中,做到应助尽助,不遗漏每一个家庭贫困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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