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财政举办新预算法培训讲座
发布日期:2014-12-10

  《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新《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掌握好新《预算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12月9日,市财政邀请了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郑一鸣同志来常举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暨新《预算法》专题讲座。市财政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常创集团负责人、各辖区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的业务骨干共200多人参加了讲座,市财政局专职委员周启彪主持讲座。
  郑一鸣同志从“理解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掌握改革的思路、目标和时间表”,“重点把握三大改革任务”和“解读新预算法”四个方面出发,就改革中的6大突破7大亮点进行了深入而又细致的解读。讲座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结合实践经验,对全面把握财税体制改革目标要求、拓宽财政改革发展思路、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受到广大财政工作者的一致好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