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高级会计师评审咨询
信件内容: 去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后今年是否需要评审?有“以考代评”相关政策吗?
留言时间: 2026-03-06
回复时间: 2026-03-06
回复内容: 你好,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职称,没有“以考代评”相关政策: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回复单位: 市财政局会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单位联系电话:0519-85681812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